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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韩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通告

    信息发布者:王治民
    2019-11-06 18:57:16   转载


    韩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关于开展散煤市场整治专项行动的通告



    为了进一步规范散煤市场经营秩序,加强散煤质量监管,有效提升我市散煤质量水平,促进区域大气环境持续好转,韩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散煤市场整治专项行动。现将相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散煤市场整治专项行动自2019年111日开始,20201031日结束,为期1年。
    二、韩城市范围内生产、销售、使用的散煤必须符合《商品煤质量 民用散煤》(GB34169-2017)和《商品煤质量 民用型煤》(GB34170-2017)两个国家标准。
    三、韩城市高污染燃料禁燃区为京昆高速公路以西,澽水河以东,南二环以北,小曲沟以南区域。
    四、专项行动对以下几种违法行为进行重点整治:
    1.无照从事散煤生产、销售的违法行为;
    2.在禁燃区内生产、销售、使用散煤的违法行为;
    3.生产、销售、使用劣质散煤的违法行为;
    4.在禁燃区内流动销售散煤的违法行为。
    五、专项行动期间市交警大队在二环线各路口设卡检查,对进入禁燃区内的散煤运输车辆进行查扣。
    六、凡是在禁燃区内经营散煤的,联合相关部门强制取缔;凡是经营散煤不符合国家质量标准的,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从严从重处罚。
    七、请广大市民通过以下几种方式积极举报散煤违法行为:
    1.电话举报:拨打韩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举报电话:123155222315
    2.信件举报,邮寄地址:韩城市新城区太史大街中段市场监督管理局106室;
    3.邮件举报,邮箱:1145895974@qq.com,网址:http://scjgj.hancheng.gov.cn
    4.到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投诉举报中心(韩城市新城区太史大街中段市场监督管理局106室)举报。
     
     
     
    韩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9年1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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